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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盘锦市大洼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人)
2021-09-26 17:13: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大洼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盘人社发〔2013〕17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和报考岗位所需专业;

  4.应聘人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亲和力、较强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取得本科学历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1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双休日休息)。

  2.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或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wa.gov.cn/)下载并填写《盘锦市大洼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打印一式两份,到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一楼电教室(盘锦市大洼区中心路110号)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427—3530667。

  3.报名材料:

  (1)《盘锦大洼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五张。

  考生提供的上述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复印件上交不予返回。

  4.开考比例: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需放宽的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从报名到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聘用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