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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盘锦市大洼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人)
2021-09-26 17:13: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权重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大洼宣传微信公众号、大洼电视台等媒体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大洼宣传微信公众号、大洼电视台等媒体公布。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大洼宣传微信公众号、大洼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管理权限由大洼区委组织部、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