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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吕梁市柳林县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2021-09-25 02:17:11   地区:山西   浏览:0

  (2)面试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时,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费用自理。

  (2)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社区)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县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统一占用乡镇事业编制。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3.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在村(社区)工作期间,担任村(社区)“两委”主干或其他班子成员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给予相应待遇保障。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村(社区)“两委”办公室主任的,参照其他“两委”班子成员给予相应待遇保障,或制定专项措施予以保障。

  五、管理考核及教育培养

  1.聘用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共同实施,实行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确保在岗在村(社区),同时要加强对聘用大学生的跟踪培养,安排优秀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对一”帮带,促进干事创业。

  2.聘用大学生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专项考核。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聘用大学生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及时选任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符合提拔使用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确实不适宜在村工作的及时清退,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在岗期间存在脱岗现象严重、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县委组织部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