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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农业科学院招聘方案
2021-09-11 11:22: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78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3名、管理人员12名、中学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2003年9月22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如下:

  (1)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过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3)(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4)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其他符合可视为应届毕业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8.在资格复审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