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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号)
2021-08-24 11:45: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家事业单位,提供了5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公告)》(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3日至2003年8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8月2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三乡镇公办学校有工作经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在莲花山已进行代课教师身份确认的教师,报考年龄放宽至女5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1日后出生),男55周岁以下(1966年10月31日后出生),报名不受学历层次、专业限制;已辞退乡(镇)代课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且具有代课教师确认相关材料,但尚未申报确认的,必须提供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莲花山乡(镇)中小学工作满3年以上的花名册、进修证明、工资表、补贴发放凭证等能够证明身份和教龄的相关材料,方可报考。代课教师身份、教龄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认定。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两年内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辞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8.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9.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