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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号)
2021-08-24 11:45: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cl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或人社局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8月26日9:00至11:00,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人社局(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C区312室,联系电话:0431-82536043),审核通过后,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五)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人力资源考试官方网站(http://www.ccrjk.com)、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clm.gov.cn),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本公告附件中“咨询电话”一栏。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1-81331221(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

  仲裁电话:0431-81322855(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