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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编内公告
2021-07-26 17:08: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共有44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考生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

  (四)专门岗位和专项招聘应届生岗位

  1、以下人员可根据岗位要求报考相应专门岗位:

  (1)福州市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要求报考者项目服务地在福州市或者为福州市生源,并且在2021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在榕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1年9月30日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

  (3)驻榕部队随军家属。要求报考者必须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在2021年8月4日前办理了随军批准手续的福州市范围内驻军部队干部随军家属。若岗位要求部队驻地在本县(市)区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上述三类对象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2、以下人员可根据岗位要求报考毕业生专项岗位:

  (1)2019届、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要求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间取得毕业证。

  (2)2019年、2020年、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福建省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要求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且从未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五)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8月4日前取得证书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8月4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1年7月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5年7月至2003年7月之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1年8月4日为截止日期。

  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