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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编内公告
2021-07-26 17:08: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2、各招聘岗位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报名时未入学的2021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体检和考察时已在学校就读的,须提供解除学籍的证明。

  3、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递补截止前(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三个工作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提出递补申请,经同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5、需进行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个别招聘岗位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除招聘岗位另有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政策加分部分,不受满分限制。

  六、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在2021年12月31日递补截止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提出递补申请,经同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拟聘人选在未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聘用,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在2021年12月31日递补截止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经同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另行组织体检和考察。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