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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9人)
2021-07-24 19:31: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山东省旅游学校,1988年由国家旅游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建设,1991年正式招生办学。2004年7月改建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教育厅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双重领导、以省文化和旅游厅为主的管理体制。现设有饭店管理系、旅游与休闲产业管理系、旅游外语系、营养与烹饪系、航空服务系、工商管理系、艺术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础部等8个教学系部,开设旅游管理、空中乘务、电子商务等30多个专业及方向,现有在校生约9000人。

学院办学条件在国内同类旅游院校中处于较好水平。校区位于济南东部章丘大学城,占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累计总投资超过4.5亿元。除行政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综合实训楼等主体设施外,还建设了国内高校为数不多的四星级实训中心百川花园酒店、3A级校园景区、航空模拟教学中心、饭店生态文化体验馆、鲁菜文化博物馆、中西餐实训室、模拟导游室等。

1991年招生办学以来,共培养毕业生30000多名,培训旅游业在职人员70000多名。毕业生供不应求,近几年用人单位需求量与毕业生数量一直保持在5:1至8:1的比例,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海外就业率超过15%。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等各级各类荣誉30余项。学院党委被省委高校工委授予“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称号,是受表彰的十所高校中唯一的职业院校。2018年,学院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2021]7号)规定,结合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初级岗位及行政管理七级以下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6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4.符合聘用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函;

7.国家规定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8.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犯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