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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7-24 19:50: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1年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根据中央和省上精神,公开招聘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简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25周岁及以下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应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张掖市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4号(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11办公室)

  (二)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联系人、联系电话、现场报名地址、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表》。现场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吋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蓝底);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4.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原协议单位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5.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8.诚信承诺书。

  网络报名人员将上述材料的原件pdf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8月2日至8月4日,共3天。现场报名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审核考生资料;网络报名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考生报送的材料,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考生。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不予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