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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宁晋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46名)
2021-07-21 21:53: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和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6名,其中,在编人员271名(含全额事业210名,差额事业61名),人事代理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10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附件1)。

  拟为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136名,其中,差额事业人员61名,人事代理75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计划汇总表》(附件3)和《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5)。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宁晋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为宁晋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5年7月28日-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4)、《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5),其中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8、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二)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我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已在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人事代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