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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宁晋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46名)
2021-07-21 21:53: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办公室对其个人档案材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体检、考察审档、公示任一环节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拟聘资格,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教育系统招聘的教师和卫健系统招聘的差额事业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根据报考岗位和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执行。本次聘用的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

  县妇幼保健院、凤凰中心卫生院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确定,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一)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考试日期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

  (二)考生应按要求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且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考试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考试等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应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所留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9-5689085(人社局)

  0319-5807019(教育局)

  0319-5890811(卫健局)

  监督电话:0319-5884234(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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