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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沧州市南皮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1人)
2021-07-20 20:03: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我县事业单位的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我县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招聘工作人员261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南皮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专、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需具有南皮户籍或生源地;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需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生源地;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3年7月26日至1985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6日(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考生需取得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9、“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失信被执行人;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普通类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持有“健康码”为绿码,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体温正常者可参加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