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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厦门市海沧区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公告(7月)
2021-07-19 23:43: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实操)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时间为8月14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辅助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司勤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道路安全驾驶常识、职业道德和交通法规,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辅助岗位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司勤岗位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海沧区政府网(www.haica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实操)。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的通知。每个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实操)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实操)。面试(实操)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实操)者,合格线为70分。辅助岗位的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司勤岗位的面试(实操)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辅助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面试实行当场评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成绩。考官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由专业评委组成。

  司勤岗位的面试采取实际操作为主的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操实行当场评分,每个岗位实际操作结束,即公布该岗位成绩。考官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由专业评委组成。

  笔试成绩、面试(实操)成绩、综合成绩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从笔试、面试(实操)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实操)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成绩、面试(实操)成绩都相同,可由考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或由面试(实操)组织部门组织重新面试,重新面试(实操)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由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届时请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的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开始时,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