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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厦门市海沧区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公告(7月)
2021-07-19 23:43: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海沧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本次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9名,其中,非在编驾驶员(司勤岗位)5名、非在编综合文员(辅助岗位)2名,非在编文物保护辅助工作人员(辅助岗位)2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2021年7月)》(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7月27日(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取得相关学历(位)证书的;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者、有饮酒后驾驶记录者、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一周期记满12分记录者,不得报考司勤岗位;

  5.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并以初审通过的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1.报名地点:

  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海沧区劳动力市场大楼5楼劳务派遣公司520办公室;联系电话:6057061,联系人:陈韶华。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9日至7月2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2021年7月)》(附件2)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报考辅助岗位的须提供两年以上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或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司勤岗位还需提交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交管12123”上打印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报名人员提供闽政通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公布之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镇的低风险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资格审查:

  报名时根据各岗位所需条件及材料接受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5.准考证发放:

  考试前2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可以代领,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