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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顺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06-10 17:13: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市直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市委编办批复安顺市直学校2021年度用编计划,结合市直学校工作需要,安顺市市直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名,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1年市直学校拟公开招聘教师26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21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高级中学

  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拟招聘教师1名

  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拟招聘教师3名

  (二)初级中学及小学

  安顺市实验学校拟招聘教师17名

  (三)幼儿园

  安顺市第一幼儿园拟招聘教师3名

  安顺市第二幼儿园拟招聘教师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岁(200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之间(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安顺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除2021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外,截止2021年6月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21年8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拒服兵役的人员;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1.2016年以来,参加安顺市事业单位招聘进入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形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工作由本次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仔细阅读本公告。登录报名网址(网址:http://58.16.91.115:9000/)报名,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2021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填报的视为无效且取消报名资格,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