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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丹东市结核病防治所面向普通高校招聘2020年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告(二
2021-05-13 17:37: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丹东市结核病防治所决定到知名高校公开招聘2020年及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一)计划:

  我所本次招聘总人数为6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丹东市结核病防治所公开招聘2020年及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范围:

  拟到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沈阳医学院等知名高校招聘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品貌端正,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招聘岗位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的,应聘者的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应聘者须具有临床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对有执业资质要求的医师岗位,有医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优先;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采取现场考试考核(笔试+面试)方式、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网上报名(推荐):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丹东市结核病防治所公开招聘2020年及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丹东市结核病防治所公开招聘2020年及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见附件3,以下简称《准考证》),发送到单位指定邮箱(ddsjfszp@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5月8日10:00时至2021年5月18日16:30时结束。

  现场报名:未能按时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应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打印的本人自我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加盖学校公章、有学校推荐评语、本人签名)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临床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同时请准备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现场报名时间:5月19日,9:00。

  现场报名地点(不推荐):丹东市结核病防治所3号楼3楼会议室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3.现场审核:初审合格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打印的本人自我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加盖学校公章、有学校推荐评语、本人签名)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临床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同时请准备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要求:填写并彩色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上的电子版个人照片须为同一底版。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其余内容现场审核通过之后即时填写。

  《报名表》和《准考证》内容要规范准确。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考岗位,不能漏填或错填。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

  4.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2020年及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均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考试时间:5月20日,9:00(暂定。如遇特殊情况,时间更改会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丹东市结核病防治所3号楼3楼会议室

  (5)笔试合格: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