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邢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8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邢东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3.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且专业名称和其它条件符合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如,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要求不一致的,可以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与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8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5月8日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发布《邢东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8:30-5月16日17:30。
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5月13日8:30-5月17日上午12:3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