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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市邢东新区招聘公告
2021-05-11 22:21: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通知。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委托市外异地命题,实行百分制,由市外异地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公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邢东新区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邢东新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占用邢东新区编制控制数,由邢东新区负责日常管理,邢东新区负责年度考核,工资原则上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奖励绩效等执行邢东新区薪酬绩效工资核定制度,按相关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另外,邢东新区将按照人才相关政策,对符合申请“燕赵英才服务卡”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由邢东新区组织集中申报工作。对在新区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邢台首次购房的分3年发放10万元(第1年5万元,第2年3万元,第3年2万元)购房补贴,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3年给予1500元/月租房补贴。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3880015

  监督举报电话:0319-38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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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