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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1-05-09 01:52: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有关规定和工作岗位需求,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面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6人,具体岗位和专业详见《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完全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6.截止2021年10月1日,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4日(星期五)17:00前。网络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甘肃药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及其它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局公开招聘指定邮箱gssypjyyjy@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确定进行参加考试人选。资格初审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邮箱反馈考生。

  (三)报名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本人报名提供的手机号将会收到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短信(缴费时间以手机信息为准),请按提示缴纳考试费150元。应聘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后及时确认缴费结果,请保持报名提供的手机畅通,请勿设置短信息拦截,如报名信息中提供手机号码有误,造成缴费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如未按指定日期、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的准考证由用人单位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印制,于6月11日前通过报名邮箱反馈考生,考生自行打印。

  笔试实行百分制,以闭卷形式进行,考题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国药典》(2020版)、药物分析学等药品检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50%。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3∶1,不足3∶1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通过报名邮箱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官网公布。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