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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资阳市乐至县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1-05-01 22:40: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四)考核比选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比选,重点考核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比选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核比选结束后,根据考核比选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等相关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人才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其要求一并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存在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引才单位,按照考核比选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各引才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引进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引才单位报到,未经引才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引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及管理

  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员,符合《乐至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资助政策的,享受住房、生活资助。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每人每年4万元、2万元的住房资助和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的生活资助,累计发放5年;财政定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住房、生活资助资金由县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和用人单位根据财政拨款比例分别承担。

  引进人员在我县事业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四、纪律及其他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中共乐至县纪委、乐至县监察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引才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2.报考者应确保在报考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引才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有效身份证是参加考核比选、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028-23353208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