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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成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04-28 12:07: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七、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将于2021年6月11日前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5.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18]58号)规定加分;

  (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

  (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1年5月18日至5月19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由应聘人员本人交到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19号成华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407办公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