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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廊坊市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3-30 09:38: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满足招商引资、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9日后出生);

  7.应聘所有岗位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或有开发区工作经历的优先;

  9.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主要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技岗位10名。具体岗位资格要求详见《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或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人员;

  6.现役军人、约定服务期未满或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

  8.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原则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5日,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中智评鉴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5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提交材料

  (1)《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需插入近期彩色证件照)(附件2);

  (2)《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3);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版(2021届毕业生可以凭借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先行报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及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聘用后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4)学信网学历证明或者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电子版;

  (5)外语等级证书电子版(提供与报名表填报等级一致的外语等级证书);

  (6)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电子版)(附件4)。

  以上所有电子版材料一同打包发送至邮箱ciichr2021@126.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此次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材料,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报名咨询电话:0316-3458188(限早9:00至晚17:00拨打)

  (三)资格初审

  由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工作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