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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廊坊市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3-30 09:38: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组别、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十一)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在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工作期间享受事业人员待遇,纳入控制数管理,薪酬待遇按照《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316-5997753(不接受报名咨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an-he.gov.cn/)、中智评鉴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考信息,招聘过程所涉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公告、招聘各环节的结果等)均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中智评鉴公众号及时发布。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机制,所有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者需要提前申领河北省健康码,在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均要提前出示河北省健康码绿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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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诚信承诺书

  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