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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球TOP200高校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公
2021-03-05 15:08: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李沧区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青岛李沧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优秀人才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球TOP200高校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须为全球TOP200高校2021年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生或“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五)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1年3月16日之前取得。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9:00—3月18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3月16日11:00—3月19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3月16日11:00—3月19日16:00

  具体办法:

  (一)网上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在3月16日9:00—3月18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

  2.应聘人员登陆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点击“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球TOP200高校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区进入报名平台,再点击页面右上角“注册”链接,进入注册页面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用户名(即手机号)和密码。请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初试。

  3.应聘人员完成系统注册后登录,点击“报名入口”链接,进入招聘岗位页面,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在审核前不能进行修改,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报名信息并再次提交,通过审核的,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聘用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