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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球TOP200高校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公
2021-03-05 15:08: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3月16日11:00—3月19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右上角“报名记录”链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球TOP200高校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若招聘岗位无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球TOP200高校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球TOP200高校2021年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承诺书(见附件2)、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3月16日之前取得),并提交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上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初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将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安排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5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超过1:5比例的,增加初试环节,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一)初试

  初试采取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方案将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上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方案和专业技能测试方案将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上另行通知。

  (三)成绩核算

  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日常表现和有无违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