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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九江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1-07 22:48: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因九江学院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2021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九江学院,由九江学院报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19日9:00—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址: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九江学院人事处(行政楼北104)。

  联系方式:0792-8312226  朱老师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九江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2份。报名考生只能以本人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