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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云阳县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
2020-12-25 16:58: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云阳县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指标共6名。具体要求详见《云阳县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重庆市云阳县行政区域内现任行政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即: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其他按县上规定职数内的党组织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职干部和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简称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任职经历及要求: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须在云阳县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职务时间累计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5年及以上。其中,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任职合计满5年的,可按其他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报考对应岗位;担任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如“40周岁以下”,指在截止时间内未满41周岁,即在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