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招聘中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面向院校)
2020-11-10 12:04: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锡林郭勒盟43所学校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为切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证教师招聘质量,2020年11月14日(星期六)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届毕业生冬季就业洽谈会暨“教育行业”人才专场招聘会》,为锡林郭勒盟42所中学和1所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208人,其中:初中教师85人(蒙古语授课教师24人、汉语授课教师61人),高中教师112人(蒙古语授课教师25人、汉语授课教师87人),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6人(蒙古语授课教师4人、汉语授课教师2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人(汉语授课特殊教育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指2021、2020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具体指2019、2018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专项招聘。

  名词解释: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高中(含职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不限户籍;初中教师招聘岗位限内蒙古自治区户籍(2020年11月14日之前落户)或生源。对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和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2.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018至2020年度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附件2)。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表要求的本科专业相一致。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2年11月14日之前,1989年11月14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实行“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本次招聘报名阶段不限教师资格证,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汉授语文教师和蒙授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汉授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他蒙授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备标准蒙古语授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