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9-22 13:07: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三、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2.笔试时间为10月24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0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应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按照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按照该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

  五、资格复审

  在制定疫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11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复审地点:甘肃省图书馆二楼接待厅

  复审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彩照)2张。④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审查,证明需要注明专业名称和能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盖章。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通过。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在制定疫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要求前提下,组织进行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总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排序,面试成绩仍为并列的,加试面试,依据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序。

  总成绩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报考职位招聘计划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文件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予聘用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按不予聘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