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赋能工程,支持企业按照“事业编制引才、企业平台用才”的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甘肃省“带编入企”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甘肃省2025年度“带编入企”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带编入企”引进高层次人才包括58家企业的107个岗位,计划引进110人。(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带编入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和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成长为企业技术骨干或优秀后备力量的青年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满足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有博士后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2周岁以下(1992年6月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转型升级、管理效能优化。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重大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引进的;
7.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等问题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9.甘肃省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以及与甘肃省内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工作人员;
10.各类订单、定向、委托培养生;
11.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6月3日8:30至6月10日18: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进入“甘肃省2025年度‘带编入企’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一批)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照片,并填写《甘肃省2025年度“带编入企”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第一批)》。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2)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业绩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将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初审及初步人选确定
1.各用人企业于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期间,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自行确定方式综合比选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不超过岗位引进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引进初步人选后报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对未确定拟引进初步人选的岗位,由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用人企业,面向有调剂意愿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调剂。
3.应聘人员可于6月23日8:30至6月2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入围结果。
(三)资格复审及人选考核
1.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对入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和《公告》中明确的报名材料(含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组工大厦(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43号)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现场出具《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于指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到考点参加面试考核。证件不全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等形式,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等。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参加面试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
3.资格复审后次日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岗位引进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各用人企业、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省政府国资委等部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委托查核违法违纪情况和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公示
拟引进人选经省委人才办研究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
(八)入企工作
引进人选与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和用人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后到企业工作,入企期间保留事业编制,人事档案由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保管,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企业,由企业发放薪酬福利、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引进人选入企工作周期为3年,最长不超过两个周期,入企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本人意愿留企工作或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引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本次人才引进各环节,由于应聘人员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肃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892124、88923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甘肃省2025年度“带编入企”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第一批)
甘肃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gszg.gov.cn/20250527/4699bd61e7ee47d49eea32bd4f401a8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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