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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甘肃张掖市甘州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驻煤矿安全监督员2人公告
2025-05-20 08:58:46   地区:甘肃   浏览:0

为适应平山湖煤矿建设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与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煤矿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经甘州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驻煤矿安全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驻煤矿安全监督员2名,专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驻矿盯守等工作。同时,按照实际招录人数1:1的比例建立备录人员库(有效期一年),对达不到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备录人员库。当招聘的驻矿安监员出现空缺时,由甘州区应急管理局从备录人员库中进行补录。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能力,自愿从事煤矿安全监督工作;

2.热爱煤矿安全监管事业,工作责任心、原则性强,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煤矿安全监督工作,无职业病史;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矿山相关专业(煤炭生产与管理、安全工程、采矿工程、机电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等);

5.有煤矿井下(技术或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中夜班下井检查不少于5次)。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患有不宜从事煤矿井下工作的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严重的上呼吸道及支气管疾病,影响心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心血管器质性疾病,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风湿病,严重的皮肤病,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

10.现役军人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权委托张掖市陇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严格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拟聘人员公示、签订派遣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5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张掖市陇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甘州区高台北路222号滨湖南苑B区北段2楼)。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甘州区驻煤矿安全监督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4.资格审查:张掖市陇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会同甘州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当场告知。

(二)面试与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录音录像,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的方式(平均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核结束后,甘州区应急管理局对拟招聘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并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以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并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招聘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在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并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经甘州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审定后,在相关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集中岗前培训

对确定聘用人员由甘州区应急局统一组织不少于48学时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安排上岗,培训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出现的人员空缺,从备录人员库中进行补录。

(二)签订劳动合同

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张掖市陇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出现的人员空缺,从备录人员库中进行补录。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张掖市陇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决定是否续签。

(三)日常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甘州区应急局每月对聘用人员出勤情况、每半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学习提升等情况进行核查和考核,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薪资待遇

驻煤矿安全监督员基本工资为5000元/月(包含单位缴纳社保费用),绩效工资为20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年度所驻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设年度安全生产奖,驻煤矿安全监督员认真履职,所驻煤矿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年终按16000元/年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全奖励。连续两年未发生事故的,按照每年5000元递增。

六、管理权属及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驻煤矿安全监督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由张掖市陇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所招聘的驻煤矿安全监督员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由甘州区应急管理局调派使用。

七、其他事宜

1.所有应聘人员须及早做好行程安排,无法如期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资格初审结果及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信息以公告等形式另行发布或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陇冠人力公众号及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应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4.未尽事宜由张掖市陇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联系电话:张掖市陇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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