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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0-09-21 17:17: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政策规定、要求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通知精神,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隶属于山西省财政厅,是一所培养高等财经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山西省唯一一所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的建设单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