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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08-10 08:58: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全日制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详见附件1,“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符合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4年8月1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六)具备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除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0年8月13日(含)之前取得。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

  应聘人员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也可以应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报名

  招聘岗位均为9级管理岗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8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4日12:00-8月18日11:00;

  报名网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index.html)。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招聘范围、招聘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陆需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和高等教育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没有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相应学段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照片),择业期内人员提供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照片(上述照片应为jpg格式,占用空间小于1M),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8月17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