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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医科大学专职辅导员第二批次招聘公告
2020-08-10 09:00: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做好2020年度安徽医科大学专职辅导员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批次拟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岗位代码: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含)以后),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境外毕业生学制为两年制及以上,报到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通过英语四级或达到英语四级水平。(英语四级分数≧425或英语六级分数≧425或TEM-4≧60或TEM-8≧60或雅思≥6.0或托福(internet-based)≥80或托福(paper-based)≥550)。

  (六)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

  (七)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

  应聘者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个人简历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英语成绩等相关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10MB)与附件2(word版)、附件3(excel版),统一发送到邮箱:ahmursc@163.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辅导员招聘-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如“辅导员招聘-张三-岗位代码”)。不按此格式一律不予受理。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不予受理,请勿重复投递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学校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过审核人员将以邮件及人事处网站公布的方式通知考试,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邮件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不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应聘者,不再回复。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其中:

  1.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学校研究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相应核减此次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考试。由统一笔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等环节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为主。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