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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洛阳市洛宁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公告
2020-08-03 10:32: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县幼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公办幼儿园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53名,其中5名用于招聘洛宁籍1998-2000级正常毕业未就业师范生。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53名,其中5名用于招聘1998-2000级正常毕业未就业师范生(若该岗位人数少于5人,该岗位自然减少并确保总招聘数不变)。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8月1日;1998-2000级未分配中师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

  应具有全日制幼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或者相关专业(如音乐、美术、体育、舞蹈)。1998-2000级未就业中师生专业不受限制。

  4.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学段不做限制,但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要与学历专业一致。1998-2000级未就业中师生教师资格证可不做要求。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6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洛宁县直幼儿园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洛宁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2张;

  (3)毕业证;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1998-2000级未就业中师生不做要求);

  (5)教师资格证(1998-2000级未就业中师生可不做要求)

  4.8月7日下午6:30报名截止,并公示资格初审结果

  (二)面试

  面试采取基本功测试与微型课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的候考室集中,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确认身份,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备课室备课和绘画,在面试室舞蹈表演和微型课展示。

  1.面试时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在洛宁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网上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洛宁县第一实验中学

  3.面试方式

  第一环节:基本功测试(50分)

  (1)绘画(25分):形式为简笔画,根据抽选试题,在备课室完成绘画,在面试室展示。要求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画面美观,能满足幼教工作需要。

  (2)舞蹈(25分):依照指定曲目,进行自编舞蹈表演,时间2分钟以内,要求紧扣主题,舞蹈种类不限,动作优美,肢体协调。1998-2000级未分配中师生可选择讲故事、弹唱等基本功展示。

  第二环节:微型课展示(50分):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知识和教师基本素养(包括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时间在10分钟以内,要求能把握重难点,思路清晰,完整上好一节微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