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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葫芦岛市南票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0-08-03 10:46: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南票区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葫人社〔20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南票区公办幼儿园需求情况,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50名。其中:黄土坎乡中心幼儿园2人、沙锅屯乡中心幼儿园3人、暖池塘镇中心幼儿园2人、东青卜幼儿园2人、石灰窑中心幼儿园2人、台集屯镇幼儿园2人、虹螺岘镇中心幼儿园5人、缸窑岭镇中心幼儿园3人、金星镇中心幼儿园6人、张相公乡中心幼儿园4人、滨海中心幼儿园4人、南票区中心幼儿园9人、滨海第二幼儿园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30日—2002年7月30日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违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恶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事业编制和公务员身份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聘用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2018—2020年高校毕业生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且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可先签订《“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报名参加考试,承诺被录用后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不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条件的考生,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要求:不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条件的考生必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三、招聘范围

  限辽宁省户籍(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教师的程序

  采取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涉罪信息查询、体检、考核、选岗、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范围、报名条件并认同本方案者自愿报名,必须本人亲自报名。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有变化的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南票区政府网站公布。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2日(上午8:45—11:00、下午13:45—16:00),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1)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南票区教育局五楼,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健康通行码“绿码”。

  (2)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实行网络报名,邮箱为:npqjyjrsg@163.com,并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