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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引进人才(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0-07-10 22:07: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及《关于同意省教育厅所属5家事业单位赴省外引进人才工作方案的函》(青人社厅函〔2020〕30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满足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需要,我中心需从省外高校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高等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重点面向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以及省外其他“双一流”高校),限应届毕业生。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人才需求

  详见《青海省教育厅信息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甘于为教育事业服务奉献;

  (三)限应届毕业生,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其中学历学位要求均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四)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如特别优秀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引才公告在青海省教育厅官网,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高校校园网,以及省内相关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用人单位公布邮箱),报名人员不能同时兼报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青海省油田管理中心。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并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

  1.本人简历;

  2.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材料;

  5.论文、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

  7.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报名时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电子版(PDF格式)(学校名称+报考岗位+本人姓名)发送至青海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招聘邮箱,现场资格审查时时考生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通过后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并参加考核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核测评。考核测评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和资格审查后,参加考核测评。

  1.考核聘用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能力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40%,专业能力实际操作占60%。第一部分为综合素质测评,由考官根据评分标准打分。第二部分操作由招聘单位搭建操作环境,考生根据试题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操作进行打分。

  2.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大于1:3比例时,全部考生参加考核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总成绩第一名确定为拟聘人员(专业能力实际操作总成绩为100分,低于等于30分的,不予拟聘),总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成绩高的优先,实际操作成绩相同的以完成时限短的优先。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根据测试成绩,总成绩(按百分之计算)排名第一且不底于55分(专业能力实际操作总成绩为100分,低于等于30分的,不予拟聘)的方可确定为拟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