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0年沈阳建筑大学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0-06-24 22:55: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202.199.64.207:9000/Portal/Default.aspx)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0年6月25日至7月1日(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注册、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综合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有关通知。对于未发送应聘者个人综合材料电子版报名信息者,学校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本人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到沈阳建筑大学人力资源处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有关通知。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考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应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务必提交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加盖社保局公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