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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招聘编外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2020-06-12 21:05: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公开招聘编外派遣工作人员3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社会在职人员或应届毕业生(限北京生源)。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对应的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要求: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专业要求: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若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实际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编外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我中心网站(www.nmpaic.org.cn)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2)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cfdaic-rsc@nmpaic.org.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17:00。

  2.7月2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将在我中心网站(www.nmpaic.org.cn)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7月4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4.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5: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5:1的比例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应聘报名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信息中心-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如:“信息中心-01-姓名-硕士研究生”。谢绝来人来访。

  2.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方便联系,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不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5.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本人签字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应聘报名表》、一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除外)各一份,现场资格审查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6.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7.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如实告知和回避制度。凡与国家药监局局机关和国家药监局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聘报名时必须如实告知,通过资格审查后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