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招聘编外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2020-06-12 21:05: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8.防范公开招聘利益冲突。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处室、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处室、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聘用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7月4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能力测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阅卷结束后,根据拟聘岗位职数,按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中心网站(www.nmpaic.org.cn)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7月11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如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若具体实施过程中涉及考试规则、方式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将在本平台及我中心网站发布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组织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定点医院进行。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且总成绩不低于60分(百分制),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方面情况。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果在体检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可以按规定递补,但不得再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本平台及我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照国家药监局及我中心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331916、010-88331971

  (周一~周五8:30~17:30)

  监督电话:010-88331918

  附件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编外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2020年度应聘报名表

  附件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2020年度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2020年度防范公开招聘利益冲突承诺书(范例)

  参考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参考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