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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南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2020-05-31 13:14: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市委关于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加快推进“新时代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要求,为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今年,济南市继续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优秀人才294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34名,区县属事业单位160名。

  博士研究生高校范围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校范围为国内重点高校和国(境)外2020年QS排名前200高校。有关高校的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具体岗位计划、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6.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9:00至6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jnhrss.jinan.gov.cn/)、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jnhrss.jinan.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6月9日9:00至6月1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打印相关材料。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打印自动生成的《2020年济南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

  报名结束后,除博士研究生岗位外,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取消或核减引进计划。

  四、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