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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5-15 13:01:0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3.引进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在乌兰察布市范围内中小学校任教的,享受《乌兰察布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乌教字〔2015〕114号)相关优惠政策。

  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三)应聘人员对《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各引进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需求目录》。

  (四)本次人才引进是否进行调剂聘用需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引进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五)本次人才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请予关注。引进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4-83202138301779

  网报技术支持电话:0474-8246513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474-832108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下载>>>

  2020年旗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组织部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