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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5-15 13:01: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扎实推进全市创新驱动战略,做好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2020年全市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327人,其中市直865人,旗县市区462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

  本次人才引进对象为下列人员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2)。

  3.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免费培养协议)。

  4.区内外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5.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大学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3)。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另有规定的,以人才需求目录为准。

  6.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本次人才引进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且符合上述引进对象范围和岗位引进条件方可参加应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现役军人。

  2.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2017至2019年乌兰察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考察通过后拟聘用自动放弃的人员。

  4.近5年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网上报名

  1.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wm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7:30。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乌兰察布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按照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文说明》进行操作,下载并使用“报名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进行检验和处理,检验合格后上传。

  4.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可实时查询各引进岗位报名人数。

  5.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6.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报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保存(如果提示无法保存,请按照系统要求减少字数,否则无法保存),然后在“提交审核"栏,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行授权,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点击“提交审核”,将无法进入网上审核流程,视为报名人员放弃本次引进报名资格。

  7.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网上资格审查和考察(特别提醒:网上资格审查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各位报名人员务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将无法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