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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石家庄市鹿泉区招聘区直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人员公告
2020-04-28 21:55: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医技人才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一)区直医院工作人员招聘采取选聘方式,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选聘区直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1日至2002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岗位信息条件中放宽年龄要求的,从其规定;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5月11日。招聘人员符合鹿泉区人才绿卡政策相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学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www.lqqrsks.com)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18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