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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石家庄市鹿泉区招聘区直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人员公告
2020-04-28 21:55: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5)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录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查询。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若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分值各占40%和60%,总分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张贴公布。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专业技术资格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核与聘用

  (一)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拟招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最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并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特别注意的是,请接近进入资格复审名次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况,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