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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黔东南州从江县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2020-04-16 20:16:00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从江县2020年4月份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2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0年从江县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受从江县纪委县监委监督和从江县财政局、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具体由从江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的性质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身份,由县公安局统一集中管理,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开展看护任务时由县纪委县监委管理,平时由县公安局培训和训练。工资标准为4200元/月(包含工伤险、养老险、失业险个人缴纳部分),本次招聘人员临时聘用的工作时间从本次招聘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详见《2020年从江县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安辅警。

  (二)招聘条件

  1.从江籍的公民身份;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4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6米及以上,女性1.55米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留置陪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加分条件

  获得表彰的可以在最终成绩总分上进行加分,加分项目可以累计,但加分总分不得超过6分:

  (1)获得部队表彰的,荣誉称号加6分,一等功加4分,二等功加3分,三等功加1分,师级以上表彰加3分,团级表彰加2分,营级表彰加1分,连级表彰加0.5分;

  (2)获得地方政府表彰的,中央级表彰加6分,省级表彰加5分,州级表彰加4分,县级表彰加2分;

  (3)获得公安机关表彰的,荣誉称号加6分,一等功加4分,二等功加3分,三等功加1分,部级表彰加5分,省级表彰加4分,州级表彰加2分,县级表彰加1分。

  六、招聘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从江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jiang.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方案、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结果等,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本网站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

  七、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共1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址:从江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二)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每位考生认真阅读《从江县2020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的工作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考对象、招考条件,以及《职位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中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缴纳150元的考务费(其中:100元的报名费和50元的公安尿检材料成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