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青海省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招聘GEF6项目试点协调员公告
2020-03-03 16:30: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按照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球环境基金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项目(以下简称GEF—6项目)试点协调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全球环境基金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项目(以下简称GEF—6项目)目标为改革中国保护地创新体制,建立有效的国家公园体制,增加保护地保护保护面积,增强保护地管理有效性,保护具有全球重要性的生物多样性。内容包括建立立法、管理和组织机构机制有效的国家公园体制、加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发展、实现项目管理高效,项目间协调有致,监测评估、知识管理、社会包容到位等,项目成果更加持续。

  GEF-6项目是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发,三江源国家公园是项目实施试点区域之一,具体试点地区为玉树州治多县马赛村、曲麻莱县红旗村、杂多县年都村,果洛州玛多县擦泽村。上述4个村庄分别由长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澜沧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黄河源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试点协调员职位描述及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在GEF-6项目试点实施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按照项目设计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全球环境基金(GEF)、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及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对项目管理要求,负责项目实施协调等工作;

  2.根据项目设计,及时、高质量地监督和协调项目产出;

  3.负责协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对接项目评估及项目督导专家,报告项目实施进展;

  4.按照项目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及时编制、修改并提交项目工作计划和资金分配计划;负责UNDP、GEF、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及其他监督机构要求的有关报告的起草,包括项目执行报告、技术报告以及其他报告等;

  5.负责指导项目试点村社区动员者的工作,协调地方管理机构和试点区村委会;

  6.负责制定社区层面的项目干预细节内容,负责项目干预活动的监管实施;

  7.负责联络当地合作伙伴,为项目的监测和评估活动提供行政支持;

  8.定期、公开和不公开的对试点地方责任主体负责实施的活动、实施地点进行检查;

  9.完成GEF-6项目试点实施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专业不限,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有三年以上生态保护领域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工作形式:

  全职五年(2020-2024年),项目结束后聘用自动终止。

  (四)工作地点:

  西宁市及项目所在地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本次试点协调员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3日9时-3月13日18时(休息日除外),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3月3日9时-3月13日18时(休息日除外)。报名人员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三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扫描发送至邮箱254957664@QQ.COM。

  五、资格审查

  由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GEF—6项目试点协调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考察、录用资格,并向省人事部门报备,纳入个人诚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