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现役军人;7.被人民法院及其联合惩戒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应聘人员请按照《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二)资格初审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初审环节工作量较大,凡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核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结构化面谈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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