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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2019-12-23 12:01:23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院内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和院内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备案制人员24人。具体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高港中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实际工作岗位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3日至2001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详见《岗位表》)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年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如考生存在《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高港中医院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在报名前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高港中医院行政后勤楼2楼人力资源科(高港区口岸街道柴墟东路4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由高港区中医院负责。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泰州市高港中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4)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泰州市高港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